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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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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给大家提供一个好的游乐环境,天上王城景区特制定本须知: 一、景区人员将依法管理保护景区的财产和景观,对破坏景观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要求赔偿或者补偿。 二、游客不得翻越围墙、栏杆、绿篱,不得攀登山石,不得在禁烟区吸烟,不得在景区内随地吐痰、便溺,不得乱扔果皮(核)、烟头、口香糖等废弃物。 三、景区内不得捕捞、捕捉动物采挖植物。 四、不得在建筑物、构筑物、地面、山石、设施、树木上涂写、刻画,攀折花木,损坏草坪、树木。 五、不准携带枪支、危险物品及任何动物入景区。 六、在景区内不得追逐游客强行兜售物品和其他未经批准的各种经营活动。 七、未经允许,不得在景区内有组织的演奏、演唱及大声喧哗,影响和妨碍他人游览、休憩。 八、在景区内从事导游的人员,必须具有导游资格。 九、咨询电话0539—269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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